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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定稿 北京市建委今年2月份发布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征求意见和修改,目前已经定稿,近期将正式推出。办法规定,对限价房申请人的收入、财务状况、单身申请人的年龄等将实行动态管理。 综合5000余条意见定稿 此前,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在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曾表示,市建委共收到了5000余条关于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的意见,此次是对这些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后定稿的。 据了解,最终确定的《办法》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对限价房申请人的收入、财务状况、单身申请人的年龄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此前要求单身申请人达到30岁的标准,《办法》进行了灵活规定:将根据买房人的实际情况作灵活调整。 对资产和个人收入动态管理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北京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应符合申请人具有北京户口等条件。 此外,对资产和个人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也是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地方。《办法》规定,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远郊区县的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业界看法:“限价房政策 尚处探索阶段” 北京世纪华创(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杜猛表示,限价房作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够更好地解决一些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问题,也能起到平抑高房价、调节市场供求平衡的作用。但是目前的限价房政策还处于探索阶段,以后或许还会出现不少问题,人们要以一个包容的态度来看待该政策。 从限价房的功能定位看,其存在是阶段性的,主要是解决当前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与普通居民收入不成比例的矛盾。在房地产市场发展成熟的阶段,限价房会自然消失。(记者 吴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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