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北京市房山工商分局围绕工商职能,突出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各项工作,建立传销监管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取得一定成效,为维护辖区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为了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真正将“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突出问题能解决”的方针落到实处,经房山工商分局领导积极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交请示,并与区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同意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房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并在《关于房山区“平安奥运行动”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暨2008年度房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考核评分将根据该局制定的标准换算确定。为此,房山工商分局积极研究,从“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打击传销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等五个方面制定了《2008年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使打击传销工作全面形成房山区各级政府维护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