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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能够吃上放心安全的水产品。7月,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责成区渔政监督管理站重点以十渡镇、河北镇、青龙湖镇、石楼镇、大石窝镇、佛子庄乡等6个乡镇的水产养殖单位养殖用药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询问养殖生产者是否知晓农业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禁用渔药名单,是否知晓限用渔药及如何掌握休药期;二是对查看用药记录是否规范、真实、完整;三是检查养殖单位库存渔药是否存有违禁药物;四是向养殖生产者宣传法律法规对使用禁用渔药的处理条款。
经检查,我区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将进一步完善渔业药残监测检测体系,强化对水产养殖生产者的监管和质量安全制度建设,确保水产品的食用安全。
目前,随着我区水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水产养殖用药需求量迅速增加。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管理,提升淡水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我区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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